总体情况
山东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我省目前有各类残疾人的总数为569.5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6.15%。
各类残疾人的人数及各占残疾人总人数的比重分别是:视力残疾67.3万人,占11.8%;听力残疾149.8万人,占26.3%;言语残疾6.6万人,占1.2%;肢体残疾189.4万人,占33.3%;智力残疾30.5万人,占5.4%;精神残疾36.4万人,占6.4%;多重残疾89.5万人,占15.7%。
残疾等级及占残疾人总人数的比重:一级残疾人88.5万人,占15.5%;二级残疾人71.5万人,占12.6%;三级残疾人149.5万人,占26.3%;四级残疾人260.0万人,占45.6%。
一、残疾人口的性别构成
全省残疾人口中,男性为294.5万人,占51.65%;女性为275.3万人,占48.35%。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7.04。
二、残疾人口的年龄构成
全省残疾人口中,0-14岁的残疾人口为18.8万人,占3.30%;15-59岁的人口为209.4万人,占36.78%;60岁及以上的人口为341.3万人,占59.92%(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293.0万人,占51.45%)。
三、残疾人口的城乡分布
全省残疾人口中,城镇残疾人口为118.8万人,占20.85%;农村残疾人口为450.7万人,占70.15%。
四、残疾人口的残疾等级构成
全省残疾人口中,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为160.0万人,占28.09%;残疾等级为三、四级的中度和轻度残疾人为409.5万人,占71.91%。
五、残疾人口的受教育程度
全省残疾人口中,具有大学程度(指大专及以上)的残疾人为2.4万人,高中程度(含中专)的残疾人为20.3万人,初中程度的残疾人为80.7万人,小学程度的残疾人为161.8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15岁及以上残疾人文盲人口(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人)为284.93万人,文盲率为51.74%。
六、残疾儿童受教育状况
6-14岁学龄残疾儿童为9.9万人,占全部残疾人口的1.75%。学龄残疾儿童中,49.64%正在普通教育或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七、残疾人口的婚姻状况
全省15岁及以上残疾人口中,未婚人口58.3万人,占10.58%;在婚有配偶的人口347.6万人,占63.12%;离婚及丧偶人口144.8万人,占26.30%。
八、残疾人口的就业与有关社会保障情况
全省城镇残疾人口中,在业的残疾人为16.6万人,不在业的残疾人为19.7万人。
城镇残疾人口中, 有6.9万人享受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占城镇残疾人口总数的5.81%。8.64%的城镇残疾人领取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救济。
农村残疾人口中,有7.1万人享受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占农村残疾人口总数的1.58%。6.56%的农村残疾人领取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救济。
九、残疾人家庭户的收入
全省有残疾人的家庭户2005年人均全部收入,城镇为3431元,农村为2453元。17.61%的农村残疾人家庭户年人均全部收入低于683元,6.78%的农村残疾人家庭户年人均全部收入在684元至944元之间。
十、残疾人曾接受的扶助、服务和需求
残疾人曾接受的扶助、服务的前四项及比例分别为:曾接受过医疗服务与救助的有30.12%;曾接受过康复训练与服务的有8.41%;曾接受过辅助器具的配备与服务的有7.78%;曾接受过救助或扶持的有6.64%。
残疾人需求的前四项及比例分别为:有医疗服务与救助需求的有78.19%;有救助或扶持需求的有63.66%;有辅助器具需求的有42.18%;有康复训练与服务需求的有36.14%。
数据来源:2006年山东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