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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残疾人大学生及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助学工作的通知》(威残联〔2019〕15号 )政策解读

  救助对象:

  需具有本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

  (一)今年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特殊高等院校录取的大专以上残疾人大学生。

  (二)父母双方都是残疾人或一方是重度残疾人,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子女,今年高考,被列入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录取,2019年没有得到过其他助学救助的,均可申请一次性助学金。

  救助标准

  (一)残疾人大学生救助标准:大专生4000元、本科生6000元、硕士研究生8000元、博士研究生10000元。

  (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救助标准:本科生4000元、专科生3000元。

政策链接:威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19年度残疾人大学生及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助学工作的通知 (威残联[2019]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