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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2018〕20 号文件进一步建立健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通知》的政策解读及背景材料

  一、救助的对象包括哪些。

  对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实施康复救助。救助对象应具有威海市常住户口或居住证,年龄为0—17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疑似残疾诊断证明(由残疾评定定点医院或威海市妇幼保健院出具),有相应康复适应指征或经定点康复评估机构评估有康复潜力,监护人有康复意愿并保证受助儿童接受规定时间的康复训练。

  二、威海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提供哪些康复服务内容。

  康复救助主要目的是为了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

  主要救助内容包括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康复训练及支持性服务。例如,手术包括为听力残疾儿童提供人工耳蜗植入,为肢体残疾儿童提供矫治手术。

  辅助器具适配,为视力、听力、肢体残疾儿童提供基本型辅助器具,具体包括助视器、助听器、轮椅、假肢、矫形器等基本型辅具器具。

  康复训练具体内容为听力残疾儿童提供听觉言语功能训练;为肢体残疾儿童提供运动及适应训练;为智力残疾儿童提供认知及适应训练;为孤独症儿童提供沟通及适应训练。以及为残疾儿童家长提供支持性服务。

  三、残疾儿童申请康复救助的流程是什么。

  (一)救助申请。残疾儿童在申请康复救助前应自主选择与残疾类别相符的定点康复机构,并取得定点康复机构出具的同意接收函。残疾儿童监护人(委托他人、社会组织)按照流程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县级或镇级残联提出申请。

  (二)救助审核。县级或镇级残联对申请人提交资料进行核实并留存相关复印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提交资料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监护人。

  (三)救助实施。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由县级残联发放《救助卡》,并及时做好安置工作。

 

政策链接:关于《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2018〕20 号文件进一步建立健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相关背景材料已上传至威海市残联新闻发布专用邮箱:wangjianke@wh.shandong.cn ,密码:wh5218140。市残联康复部电话:5218140)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2018〕20号文件进一步建立健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通知》背景材料

  一、 出台背景和过程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为认真贯彻落实这一精神要求,切实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工作,2018年6月21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省政府于9月21日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通知》。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的指导精神,市残联会同有关部门广泛征求相关方面意见建议,经多方论证,起草了《关于贯彻鲁政发〔2018〕20号文件进一步建立健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知》先后征求了各区市及相关部门意见,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经市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二、主要内容和重点创新举措

  《通知》共分为4个部分,包括15条措施。第一部分,明确救助制度内容。在国家和山东省救助制度保基本、兜底线原则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紧贴残疾儿童实际康复需求,在救助对象、内容和标准等方面推出了一些新举措。第二、三部分,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强化监督管理。对加强机构建设、强化人才培养、提升经办能力、健全评估机构、定点机构监管、加大资金监管力度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第四部分,加强组织领导,实现了制度有效衔接。进一步明确了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密切相关的发改、民政、教育、财政、卫生健康委等部门的具体职责,建立了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

  此次《通知》在救助范围、救助标准、规范落实等方面,实现了进一步的创新和突破。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扩大了康复救助范围。国家要求“救助对象为符合条件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和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省政府儿童救助制度明确将救助年龄范围扩大到所有法定年龄儿童(0-17岁)。我市2018年已率先将儿童救助年龄扩大到17岁,但仅对具有威海市户籍的0-17岁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救助。此次我市将持有威海市居住证的残疾儿童也纳入救助范围,与本地户籍享受同等救助政策,实现了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全覆盖。

  二是适当提高了康复救助标准。省政府文件要求,在机构内接受集中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年补助训练费1.5万元。《通知》对康复救助标准适当提高,由原来的每人每年1.5万元或0.6万元提高到1.8万元,救助标准不再分年龄段。同时,继续对0-12岁残疾儿童提供送训补贴,每人每月400元,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个月。另外,新增“机构+社区+家庭”康复训练,每人每年补助训练费5000元,并对0-12岁残疾儿童提供1200元送训补贴。

  三是建立了全周期康复救助模式。省救助制度中规定,残疾儿童根据类别,在机构内集中康复训练救助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或4年。我市根据残疾儿童实际康复需求情况,将继续执行在定点机构训练的残疾儿童只要不超过规定的年龄(17岁),每年可连续申请救助。同时,我市规定每年救助周期为12个月,超出省规定的每年训练不少于10个月,有效保证了康复训练效果。

  四是简化了康复救助申请程序。《通知》明确了线上申请和线下申请两种方式,兼顾不同人群的申请需要。严格按照“一次办好”要求简化救助程序,县级或镇级残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提交资料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监护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由其监护人按照就近就便原则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

  三、下步重点工作

  1.加强业务指导。举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培训班,通过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各级残联和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了解救助流程,指导、帮助残疾儿童监护人申请适合的救助项目,实现数据多走路,家长少跑腿。

  2.加强政策宣传。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政策解读和宣传,帮助残疾儿童监护人准确知晓相关内容,了解基本申请程序和要求,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引导全社会强化残疾预防和康复意识,关心支持残疾人康复事业,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