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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开发区)残联、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卫生计生委、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威海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2017-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实施。
威海市残疾人联合会 威海市教育局 威海市民政局 威海市财政局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威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威海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月4日
威海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2017-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国发[2016]47号)、《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鲁政发[2016]33号)和山东省残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鲁残联发[2016]28号)精神,做好我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工作,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底,全市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90%以上(有需求的残疾儿童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100%)。
(二)年度目标
以上一年度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动态更新数据为基数,确定全市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本年度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并逐年提高,到2017年底、2018年底、2019年底、2020年底分别达到73%以上、83%以上、85%以上、90%以上。
二、工作体系
(一)组织管理体系
建立市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残联、教育、民政、财政、人社、卫生计生、扶贫办等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共同组织实施本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职责分工如下:
——市残联 牵头制定本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督导各区市(开发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进度,做好年度任务执行情况的汇总和反馈工作;与卫生计生、教育等部门共同成立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专家技术指导组,按照省确定的残疾人康复评估机构和康复服务机构(含医疗机构,下同)的标准及机构目录,指导区市(开发区)确定康复评估和服务机构;开展技术培训和宣传工作。
——市教育局 共同制定本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实施方案;协助建立市级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技术指导组;加强学龄前和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特殊教育师资的技术培训;在特殊教育机构、随班就读学校和随园保教幼儿园普遍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工作。
——市民政局 共同制定本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实施方案;将各类社会福利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内残疾人纳入精准康复服务体系;做好低保、特困供养人员中残疾人医疗救助工作,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残疾人给予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市财政局 共同制定本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实施方案;筹集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经费,纳入每年年度预算;统筹和落实各康复服务项目资金,并对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市人社局 共同制定本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实施方案;按照规定将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并抓好落实。
——市卫生计生委 共同制定本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推荐有关专家建立市级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专家技术指导组,会同市残联指导区市(开发区)确定残疾人康复评估机构和康复服务机构;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服务能力建设,将残疾人康复服务融入深化医改大局,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考核内容,结合威海健康城市建设,对贫困残疾人实施分类救治,提供医疗康复服务;为残疾人优先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由家庭医生优先为残疾人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健康指导、康复指导、定期随访等服务;加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康复技术培训。
——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共同制定本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残疾人纳入脱贫攻坚工程,结合精准扶贫行动和专项扶贫工程,优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残疾人实施医疗和康复救助。
各区市(开发区)建立相应工作机制。
(二)技术指导体系
市和区市(开发区)分别组织成立由相关学科权威专家组成的专家技术指导组,负责为制定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确定定点康复评估机构和康复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和成效评估。
(三)精准康复服务小组
每个村(社区)必须配备一名社区康复协调员,与村(社区)医生共同组成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小组。
(四)建立康复服务网络
以区市(开发区)为单位,根据各类残疾人的康复服务需求,选择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特殊教育学校、社区服务中心、助残社会组织等相关机构或组织作为康复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相应的康复服务。
三、工作措施
(一)制定本市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和补贴标准
在《山东省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2016年)》基础上,制定《威海市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及补贴标准(2017年)》(见附件1),并适时调整市级目录及补贴标准。各区市(开发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市级目录基础上增加康复服务项目,提高补贴标准。
本市精准康复项目自发文之日起按《威海市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及补贴标准(2017年)》执行。原《威海市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方案》(威残联[2013]33号)和《关于做好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工作的通知》(威残联[2016]4号)中涉及享受对象和补助标准有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
(二)确定定点康复评估机构和康复服务机构
1.确定定点康复评估机构。建立残疾人康复评估的二级评估机制。按照省级制定的一、二级康复评估机构准入标准,由区市(开发区)残联会同本级卫生计生部门确定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等作为一级康复评估机构。对一级康复评估机构不具备评估能力的项目,由省、市残联会同同级卫生计生等部门确定符合条件的省、市级机构作为二级康复评估机构。二级康复评估机构主要对一级康复评估机构不具备评估能力的项目进行评估。确保基本康复服务项目中设置的每一个服务项目都有对应的定点康复评估机构。
2.确定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按照省级制定的各类定点康复服务机构准入标准,由市、区市(开发区)残联会同同级卫生、教育等部门共同确定辖区内定点康复服务机构,确保每个康复服务项目都有相应的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安排残疾人接受康复服务。定点康复服务机构实行准入退出机制,对连续两年未承担康复服务任务的,自动取消其定点机构资格。
(三)统筹使用残疾人康复资金
市财政局负责筹措市级残疾人康复专项资金。自2017年起,市级以上康复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切块下达,统筹用于残疾人康复工作,资金分配以各区市(开发区)经济发展状况和专项调查中残疾儿童及残疾人康复需求状况为依据。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资金由市、区市(开发区)按1:1的比例分担,其他康复专项资金可纳入精准康复统筹使用。省级残联统一招标采购人工耳蜗及省本级辅助器具产品,实施人工耳蜗救助手术。
各区市(开发区)根据工作安排和任务目标自行筹措康复服务救助资金。
(四)开展需求评估与康复服务
1.需求评估。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小组成员采取入户或集中访问的方式,对照《威海市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及补贴标准》,对残疾人基本服务和需求专项调查中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开展康复需求评估,根据初步评估结果,提出转介意见,发放和填写《威海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见附件4),对于康复需求明确的残疾人,可直接转介至康复服务机构;对于不能确定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将其转介至区市(开发区)确定的一级评估机构。一级评估机构不具备评估能力的项目和不能确定康复需求的转介到二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对于行动不便或地处偏僻地区的残疾人,可由区市(开发区)残联组织康复评估机构采取入户或集中等方式对残疾人进行评估。
2.申请服务项目。接受评估后的残疾人或其监护人依据评估机构转介意见,填写《威海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向镇(街道)、区市(开发区)残联申请残疾人康复服务补助,区市(开发区)残联根据当年残疾人接受康复服务项目的内容和补助标准等情况,审核确定康复服务对象、服务项目和补助额度。
3.实施康复服务。康复服务对象持《威海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到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接受基本康复服务。定点康复服务机构为残疾人制定个性化康复服务方案,建立康复服务档案,依据《威海市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及补贴标准》,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有条件的区市(开发区)可探索对行动不便的重度残疾人,由康复专业人员定期进家庭送康复。
4.费用结算。按照“谁组织、谁实施、谁结算”的原则,由区市(开发区)残联视康复服务任务完成情况、康复效果评估结果等,定期与康复机构或残疾人进行结算。对于已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或列入政府相关部门救助项目工程的康复服务项目,由基本医保或政府相关部门项目资金按规定支付,支付后的残疾人自负部分以及未纳入医保的康复服务项目由各地根据残疾人康复资金状况确定补助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定期与康复机构或残疾人进行结算。
(五)信息报送与管理
各区市(开发区)残联按要求组织社区康复协调员每季度末25日前汇总残疾人接受康复服务和基本辅具适配服务情况,填写《威海市残疾人康复需求和康复服务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并报送至所在区市(开发区)残联;区市(开发区)残联审核后,盖章存档,并将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康复台账和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数据库。市残联对数据库信息进行审核后报送省残联康复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区市(开发区)要高度重视精准康复服务工作,将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纳入脱贫攻坚、深化医改、威海健康城市建设等工作大局,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加快实现残疾人小康进程的重要举措。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层层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要按照“精准化识别、个性化服务、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要统筹社会资源,加强康复服务供给侧建设,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康复服务体系、多层次的康复服务保障制度,更好地满足残疾人的基本康复服务需求。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各区市(开发区)、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配合,搞好协调,统筹好涉及残疾人康复服务的各类资源、项目和措施,完善相关政策规定,做好资金安排、政策衔接、项目落地、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做好精准康复服务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工作的衔接,实现部门数据、资源对接共享,形成合力,推进精准康复服务行动顺利实施。
(三)加大投入,提升能力。
各区市(开发区)要依据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将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精准康复服务经费足额到位。要充分预期残疾人康复服务需求逐年增长的趋势,多种渠道增加投入,注重运用市场化办法,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争取更多社会资金投入残疾人康复服务之中。
要转变康复服务方式,发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特殊教育学校、社区服务中心等机构的设施、人员、技术资源作用,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开展社区和居家等康复服务活动,同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康复机构和康复服务组织,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训练和支持性服务。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由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到残疾人康复服务中。残联系统康复服务机构要切实增强康复服务能力,市级康复机构要承担康复技术示范窗口,做好质量监管。区市(开发区)残疾人康复机构要重点做好精准康复服务目录中支持性服务,指导基层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协助区市(开发区)残联做好精准康复服务工作的信息管理、工作评估等工作。
(四)加强培训,搞好服务。
各区市(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定点康复评估机构、定点康复服务机构和精准康复服务小组等人员的培训,突出培训的实用性,使其掌握工作流程、康复政策信息、基本康复知识和各项工作要求,做好精准康复服务的具体实施。各区市(开发区)残联要组织残联系统及定点民办康复机构专业人员的实用技术、操作规范培训工作。各区市(开发区)卫生计生部门、医疗卫生机构要支持县级定点康复机构医务人员定期参加残疾人康复业务培训,将残疾人康复纳入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内容中,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在残疾人社区康复中的作用。各区市(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残疾儿童康复纳入特殊教育教师的培养内容中,并将残联系统康复机构、民办康复机构教师也纳入特殊教育教师培训中。
各区市(开发区)残联要以满足残疾人基本康复需求为重点,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协调相关部门,在落实现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政策基础上,积极争取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中更多惠及残疾人,提高残疾人医疗和康复保障水平。统筹配置和使用各部门相关资金、项目,提高使用效率,形成合力,优先保障残疾儿童和就业就学年龄段及贫困残疾人能够得到有质量的基本康复服务。整合现有资源,将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与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残疾人证评残等工作相结合,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基层工作量。
(五)加强管理,抓好督导。
加强各类康复服务和资金管理工作,区市(开发区)残联、卫生计生部门、教育部门要结合国家、省制定的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定点机构准入标准、服务规范,合理确定各类定点康复评估机构和康复服务机构。要健全完善各项手续及管理制度,签订机构服务协议,明确服务标准,建立定期考评制度,完善定点机构的准入和退出制度,确保服务质量,激发服务活力。要提高精准康复服务效率,促进部门业务整合,充分利用好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残疾人证评残、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等工作的基础和既有成果,实现部门数据、评估资源对接共享,减少重复入户和评估,为制定本地服务措施提供科学依据。加强对精准康复服务工作的督导检查,市和区市(开发区)残联、卫生计生委、财政等部门要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定期对各类定点康复机构实施康复服务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加强对相关资金使用的监管,对套取和违规使用康复服务救助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由有关部门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加强残疾人康复信息数据的安全保密工作,加强各级相关部门和定点康复评估机构、定点康复服务机构、精准康复服务小组人员的信息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安保意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取和提供信息。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公开、传递残疾人精准康复信息,杜绝残疾人个人信息泄露,防止损害残疾人利益的事件发生。
(六)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借助各种主流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准确解读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的主要目标和具体措施,大力宣传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有效举措,全面展示各地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的生动实践和显著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残疾人康复的良好氛围。要推进残疾人精准康复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充分利用各级广播网络、各种传播媒体以及集市等,向农村居民普及康复知识和发放宣传资料,在各类康复机构设立康复科普知识宣传栏,组织开展知识讲座等活动。要加强对残疾人及其家属的宣传和培训,特别注意搜集和大力宣传残疾人通过接受康复服务改善身体状况、恢复身体功能的鲜活实例,增强残疾人主动参与康复的信心和积极性。要突出典型引路作用,搜集、报道、推广各地各部门实施精准康复服务的好经验、好做法,对服务成效明显、贡献突出的部门、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进行集中宣传,按照有关规定适时予以表彰。
五、督导检查
建立精准康复服务督导检查制度,市残联、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等部门要将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之中,并组织专家对各区市(开发区)和康复服务机构、特殊教育机构进行抽查,督导检查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经费支持依据。2020年,依据国家“十三五”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工作总结评估要求开展市级总结评估工作。市相关部门按照省级要求落实督导责任,做好机构抽查和行动考核等工作。各区市(开发区)相关部门要定期对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工作进行自查。
建立全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工作信息通报制度。根据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数据库,定期通报各区市(开发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工作任务完成进度、工作动态、典型经验。
六、经费管理
各区市(开发区)要对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定期组织自查。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要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依据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费用结算有关要求,及时拨付资金。
各区市(开发区)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并及时将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和执行情况报上级残联。
附件:1.威海市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及补贴标准(2017年)
2.威海市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目录
3.威海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
4.威海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
5.威海市残疾人康复需求和康复服务情况汇总表
相关解读:威海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实施方案(2016-2020年)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