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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尽快帮助我市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致富奔小康,加快现代化幸福威海建设步伐,威海市委组织部、财政局、残联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结对助残扶贫”活动的通知》,决定在全市基层党组织中开展结对助残贫活动。
《通知》要求全市农村、城市社区基层党组织在本村(社区)至少结对帮扶一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市、区市选派“第一书记”的单位党组织,原则上在所联系村选定帮扶户;“两新”组织党组织可向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帮扶需求,协商确定。通过帮扶,确保每个被帮扶家庭至少有1名劳动力掌握1项以上实用技术或职业技能,能够实现就业或至少参与1项养殖、种植、加工、零售等增收项目。
2015年,在省定残疾人贫困户和其余的贫困残疾人家庭中选出1000户持有本市常住户口和第二代《残疾人证》,处于就业年龄段(16-59周岁),且有一定劳动能力和技术专长,有脱贫致富的信心和愿望,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省定贫困线标准或处于贫困边缘的农村残疾人家庭进行资金扶持,优先保障省定贫困村中的贫困残疾人家庭。每户给予2000元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帮助其购买生产资料等,力争年内所帮扶贫困残疾人家庭收入有明显增长。
目前,基层党组织已对所联系村的残疾人进行了逐户、逐人的登记,摸清了贫困状况,正在对确定扶持的残疾人在村(居)范围内进行公示。